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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少年自殺因處於長期的壓力模式下,而產生自殺行為可分為下列五個階段: 第一階段---長期的心理混亂與家庭衝突 自殺的青少年其家庭常有混亂、衝突、婚姻不合、不穩定等情形,父母無法提供孩子所需的安全感,以建立其自尊、自信、信任與希望,使孩子懷疑自己的價值。
第二階段---家庭問題的擴大與個人的衝突 由於父母的極度控制、言語虐待、心理懲罰或忽視皆使青少年感到不被喜愛、不被瞭解、被拒絕,而想要還擊。如果事情未好轉,則自我懷疑、無價值感會日益嚴重。
第三階段---問題解決技巧的逐漸失敗,與社會孤立程度的增高 青少年可能會以服從來討好父母,或以好的成績、成就、甚至服裝來獲取父母的贊同,如果這些行動無法得到父母的愛、瞭解與支持,則青少年會產生外顯的憤怒、反抗、離家、曠課、吸毒,並緊接著產生憂鬱症狀、疏離感、自社會關係中退縮等,而父母。卻無法瞭解這些行動的意義是企圖因應嚴重的家庭與個人壓力。社會孤立的增加使青少年的支持系統斷絕,空虛感、失望、無價值感這些孩童時期即有的感受又日益嚴重。
第四階段---希望的結束 一個壓力事件或最後的打擊使青少年感到無望,這無望感的產生是由長期的混亂、衝突、拒絕與失望所造成,而非一單一的危機事件,青少年會逐漸得到一個結論---生命不在值得活下去。
第五階段---認為自殺是唯一的方法 在最後的階段,青少年認為自殺是唯一可行的路,並開始計劃自殺行動,由於無法獲得充實的生命,因此乃選擇死亡。
自殺並非孤立的,而是在許多因素共同交互影響下所引發的一複雜的行為歷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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